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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報訊 圖為:10月21日,武漢市中院下達裁定書,“老蔡林記”招牌被拆 (記者嚴華攝)
  圖為:“老蔡林記”使用的杯碗(記者方歷嬌攝)
  ●根據商標法第57條,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損害競爭對手利益。
  金報訊(記者嚴華)昨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如期開庭審理了“蔡林記狀告老蔡林記侵害其商標專用權”一案。當日,原被告雙方當庭交換了證據並就對方的證據提出了質證意見。庭審結束後,雙方都同意合議庭主持調解。
  “蔡林記”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51萬元
  今年8月,蔡林記就武漢市四家老蔡林記餐飲門店侵犯該公司已註冊商標“蔡林記”商標專用權一事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老蔡林記”商標從事經營的侵權行為;判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四家店面分別向原告賠償損失人民幣12萬元、12萬元、12萬元及15萬元,並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原告追究被告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
  蔡林記還依法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訴前禁止令,武漢市中院知識產權庭針對訴前禁止令的申請,依照法律程序於10月中旬舉行了聽證會。在聽證會上蔡林記依法提交了合法擁有“蔡林記”註冊商標的相關證據及被申請人突出使用“蔡林記”字樣已侵犯該公司註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的系列證據。
  “老蔡林記”招牌已被法院下令拆除
  武漢市中院經審查認為,被申請人熊克生在其經營的武漢市武昌區蔡明緯風味餐廳牌匾、招牌、宣傳品、一次性杯碗上使用的“老蔡林記”標識,與申請人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享有專用權的第1025560號及第8276121號的兩個商標構成近似,且熊克生所經營範圍“小吃服務”屬於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涉案註冊商標的使用範圍內,極有可能造成相關消費者誤認為兩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關係,或者是認為申請人所經營的“老蔡林記”才是正宗的“蔡林記”麵食經營者,從而給申請人的商譽造成貶損。
  經合議庭評議後,法院於10月21日下達訴前禁止令裁定書並予以執法——令被申請人熊克生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經營的武漢市武昌區蔡明緯風味餐廳使用包含“蔡林記”字樣的標識,並拆除全部包含“蔡林記”字樣的標識。該餐廳包含“蔡林記”字樣的招牌、標識、宣傳品、一次性杯碗等也予以查封、扣押。法院同時凍結了蔡林記價值50萬元的擔保財產。
  今年3月初,本報曾推出大型系列報道《蔡林記維權風波》,就“蔡林記”和“老蔡林記”圍繞熱乾面在戶部巷的短兵相接和維權紛爭,作出了連續多日的報道,引起了各界廣泛關註。
  報道推出後,蔡林記公司向武漢市工商部門遞交了舉報投訴材料,工商部門研究後表示對此事件立案調查。武昌區政府、戶部巷管委會也先後對此事件作出了回應——介入調查或協調工作,肅清侵權者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庭辯焦點
  “蔡林記”是認商標還是認傳承?
  昨日庭上,原告代理人說,早在1995年,歷經多次改製的武漢蔡林記熱乾面館曾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申請,要求註冊“蔡林記”組合商標。2008年,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成立,通過協議確認,該公司申請“蔡林記”文字圖像組合商標通過審核,註冊成功,擁有了該商標專有權。
  被告熊某的代理人稱,原告不是正宗蔡林記熱乾面的傳承人,對方註冊的“蔡林記”商標也因此是不合法的,因此也不是“蔡林記”熱乾面商標的所有人。代理人認為,蔡林記熱乾面一直是江城最有名的小吃,擁有名氣和美譽,而對方的公司2008年才成立,武漢蔡林記熱乾面館一直都存在,“原告憑什麼說蔡林記是他的品牌?”
  “老蔡林記”是否侵權?
  原告認為,他們的商標由國家商標局審核通過,註冊成功,享有該“蔡林記”商標的所有權利,其他使用相同或相近相似商標的經營行為,讓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誤認,會影響“蔡林記”的聲譽,也會影響“蔡林記”熱乾面的經營。被告經營的4家熱乾麵店的招牌、店內宣傳語、杯子或紙碗等物品中的印刷字樣中,含有“蔡林記”字樣,是再明顯不過的侵權行為。
  被告表示,他們正在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註冊“蔡明緯老蔡林記”商標,目前處在受理審核期間。因為這個商標還沒有成功註冊,所以他們在餐廳店面招牌、店內設施、餐飲用具等處使用“老蔡林記”字樣時,都標明瞭“TM”字樣,以示該商標尚在申請中,“因此盡到了註意的義務”。
  (記者方歷嬌 實習生葉詩琪)
  聲音
  不惜提供50萬元擔保也要申請訴前禁令
  蔡林記:儘快打擊惡意侵權者囂張氣焰
  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表示,上月,蔡林記商標剛剛被湖北省工商局認定為“湖北省著名商標”。他們已將此作為新證據提交給了法院。“現在,蔡林記已不僅是武漢的品牌,更已成了湖北省的名牌。”蔡林記方面律師俞海說,蔡林記現階段正在向全省佈局,未來還有向全國市場佈局的計劃,如果任由仿冒者為所欲為,將來丟臉的也許不會只是一個蔡林記。
  對不惜提供50萬元擔保,也要申請訴前禁令一事,蔡林記方面稱,一是對官司獲勝有信心,二是也想儘快地打擊惡意侵權者的囂張氣焰,盡可能減少仿冒侵權對老字號造成的傷害。“不過一年多時間,老蔡林記就從一家變兩家,兩家再變成四家,再不迅速制止、摘他的牌子,侵權者只怕會更加肆無忌憚。”蔡林記公司執總王永中說。
  (記者嚴華)
  (原標題:圖文:真假蔡林記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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